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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

  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 (第2/2页)
  
  他已暗中招募了十万军士,但这么多人吃饭是个巨大的问题。
  
  为了长久作战,高产神粮他必须要弄到手!
  
  “数不尽,据说城中每一户百姓,都能领到一亩地的红薯苗。”
  
  “休得胡言,白帝城一万户籍,五万亩的红薯苗,那得海了去。”谢邑觉得这小校是为了邀功,故意放大说辞。
  
  “这大的事,小的绝不敢欺瞒王爷。小的有一亲戚,原是雍州佃农,逃荒到了白帝城,如今正等着分配红薯苗呢。”
  
  覃岭王瞳孔骤然放大:“即刻发兵!”
  
  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把白帝城的海量红薯神粮抢过来,征服了那座城,就是征服了慕听雪!
  
  “以何名义?”
  
  “清君侧,诛晏贼!”
  
  *。*。*
  
  “反贼至矣!”
  
  当覃岭王谢邑,率领大军压城的时候,慕听雪正和萌宝在地窖喝冰镇番茄汁。
  
  她把收来的番茄,都运到了数十丈深的地窖里。地窖温度低,还储存了一部分冬日的瑞雪和冰块。
  
  “殿下,不好了,反贼打过来了!”
  
  金池县主萧瑾瑜,哼哧哼哧地跑下地窖,过来给娘三儿通风报信。
  
  “莫慌。”
  
  慕听雪面不改色,把一杯冰镇番茄汁,递给了她,“消消暑。”
  
  萧瑾瑜满头热汗,瓷白的圆脸上,好看的眸子溢满焦急:“多谢殿下赏赐。”她咬住吸管,抽了一大口,只觉透心凉,酸酸甜甜,“可他们有十万人,咱们只有两千。”
  
  “谁说的。”
  
  慕听雪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尖兵营正式在编有两千,参加特种兵考核未录取的有四千,投降土匪四千,加起来一万人,都是有战斗力的。”
  
  她故意把尖兵营的待遇设得极高,这就导致了白帝城几乎所有的青年劳动力都想加入。
  
  为了考进去,这些青年男丁,平日里就会疯狂训练。体能就算达不到特种兵的水平,但也比普通的府兵强很多倍。
  
  她早收到消息覃岭王会造反,势必做了充足准备。
  
  “殿下去哪儿?”萧瑾瑜担忧地拉住了长公主的袖子。
  
  “给守城者,发装备。”
  
  慕听雪让三个孩子,好好待在地窖里,大人们干仗太血腥,少儿不宜。
  
  果然所料不差。
  
  慕听雪抵达白帝城的高大城门附近时,看到荒竺率领两千尖兵营于城墙之上占领高地,持机械连弩,对着下方架云梯爬城墙的反叛大军,疯狂射箭。
  
  而萧望之,则把特种兵考核失败的青壮男丁、归降土匪,共计八千来人组织了起来,共同抗敌。
  
  这些人,穿着麻衣短打,或在城墙上对着下面扔石头,或手持刚领到的刀枪剑戟,严阵以待。
  
  “先穿上甲胄。”
  
  慕听雪送来了八千套冷兵器时代的防弹衣。
  
  萧望之大惊失色:“殿下何处得来此物?”
  
  一座地方城市,允许的在编士兵只有三千,允许的甲胄也只有三千套。
  
  如果超过,以谋反罪论处!
  
  甲士的战斗力,至少是普通士兵的三倍。因为穿上了,生存率就能大大提升。战场上脆皮是没有好下场的。
  
  慕听雪也不隐瞒:“军械所借的。”
  
  这个借字,用的很妙。
  
  其实是她出发之前,手持镇北军虎符,去晏泱所管辖的军械所、军工厂拿的,只要打完仗,她再把这些甲胄放回去,就不存在“逾制”“谋反”一说。
  
  事到如今,萧望之就算知道这批甲胄来路不正,但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赶紧下命令,让八千临时集结起来的民兵,都来领取甲胄穿上。
  
  就这样。
  
  白帝城拥有了一万血条很厚的甲士!
  
  军力悬殊,从极限的50:1,变成了十比一。
  
  这大大提升了白帝城军民作战的信心。再加上长公主竟然亲登城楼,临危不惧。
  
  她说:“我是城主,守护白帝城,是我的职责。”
  
  皇帝都不敢御驾亲征呢!
  
  更何况长公主乃一年轻女子。这毫无疑问疯狂鼓舞了士气。
  
  慕听雪目光锐利的凝视着战场。
  
  萧大人修的凹字形城墙,发挥了巨大作用,它就像一个张开了嘴的凶兽,只要覃岭王的叛军冲进来,就会三面受敌,箭矢射过去、大石头砸下去。
  
  叛军连续冲了三波,死伤近千人。
  
  然。
  
  这并没有减慢叛军攻城的速度,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第一梯队攻城人员推楯车,携带攻城云梯;第二梯队,弓箭手向着白帝城墙万矢齐射;第三梯队,就是谢邑所在的大方阵。
  
  许多临时集结来的民兵也是第一次上战场杀人,他们多有不适应,甚至想吐。
  
  可是,当他们看到长公主面不改色,丝毫不被血腥场面所影响,一颗恐慌的心,又莫名安定了下来。
  
  慕听雪当然不会被影响。
  
  一个外科医生,若是怕血,怕残肢断臂,还怎么动手术?
  
  萧望之感慨道:“殿下真乃女中豪杰,下官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人见血时,都禁不住浑身颤抖。”
  
  慕听雪却严肃道:“我们的箭矢,还能坚持多久?”
  
  晏泱给了十万支箭。
  
  乍一听很多,给尖兵营两千人用绰绰有余。
  
  但谁也没料到,覃岭王这个比人,竟然募兵了十多万!走私真的赚了很多银子啊。
  
  十万之箭,又能抵挡得住十万大军至几时。
  
  “殿下发现了。”萧望之无奈一叹,“虽然我们眼下是优势,只伤了几人,杀了叛军近千,但我们的箭矢最多只能够支撑三日。”
  
  一旦箭矢断了,覃岭王的叛军,就能顺着云梯爬上来。
  
  叛军只要足够沉得住气,用人命去消耗,白帝城城门早晚有被撞开的一刻。
  
  “我这还有十万箭。”
  
  “也是军器所借来的?”
  
  “……嗯。”
  
  “能够撑个六七日,加上石头,能撑个十日。至少能耗死数万叛军。”
  
  “我再去借点儿。”
  
  “恐怕,很难出城去云都求援了。”萧望之打碎了长公主的幻想,“覃岭王只要不笨,就会严防死守白帝城的每一个出口,他只要耗到我们箭矢用尽就行。”
  
  此刻,慕听雪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有黑火药就好了?
  
  可惜,云煌的黑火药还没发明呢。
  
  第二个念头是——她还能从现代,搬运什么物资,当做武器?
  
  现代是不能购买军火的。
  
  有什么是允许购买,同时又有超强杀伤力的?
  
  战争持续了七日。
  
  士兵们已经露出疲态,所剩箭矢已经很少了,伤亡者近百。
  
  第七天中午的时候,慕听雪去现代买了一样东西——专用佛堂无烟灯油。
  
  是华夏人民拜神用的,倒入佛灯里,点燃。
  
  本质是煤油。包装上标注的是“无烟酥油”,批发价一桶5L,四十块钱。批发了一万桶。
  
  回到白帝城,她立刻号召全城百姓,把家里的棉被拿出来。
  
  “棉被?要棉被做什么?”
  
  荒竺满身汗水浸透,身上有鲜血,是敌人的。
  
  他带领特种兵小队悄悄出城作战,成功暗杀了叛军一位将领。
  
  “用被子裹住干稻草,再浇上这种煤油。点燃,扔到城墙下。”
  
  慕听雪言简意赅,类似于燃烧瓶原理。
  
  棉被,稻草,这是城中随处可以找到的便宜东西。而箭矢不行,箭矢是昂贵的铁器,民间不得私铸。
  
  “能行么?”
  
  荒竺有点担心。
  
  被子和稻草,在战场中能起到什么作用?怎么看,这也不是杀人利器。
  
  “按我说的做。”慕听雪直接下达命令,态度强势。
  
  这个法子并非她臆想,在明代战争中有过类似的记载,他们用的是棉被、稻草、火药粉,做出来的东西称之为“万人敌”,直接把努尔哈赤给烧懵了,大获全胜。
  
  不能大量购买黑火药,她只能用易燃的煤油进行平替。
  
  “是!”
  
  荒竺立刻吩咐下去,全城百姓没有任何犹豫地,把家里的棉被贡献了出来。
  
  甲士们按照长公主的要求,把棉被裹卷着干稻草,点燃,扔了下去。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浸染了无烟煤油的干稻草、棉花、被子上的麻布,在七月酷暑极高温天气里,疯狂地燃烧着,一阵阵热风吹过,把它们吹散,遮天蔽日,向着覃岭王的十万叛军烧了过去。
  
  反杀,开始了。
  
  棉被干稻草煤油这个组合,烧得过猛,下方的叛军只要沾上,就会立刻全身起火,不一会儿就被烧得浑身都是燎泡,一个人烧一片,再加上天气过热,就算不被烧死,也会被热死。
  
  覃岭王谢邑命令十几万叛军,在白帝城门外五十里处安营扎寨。
  
  这些营帐也都被荒竺率领的特种部队,偷偷过去投放了“古代燃烧瓶”——火烧连营!无止无境!
  
  一片火海地狱!
  
  覃岭王所率叛军,死伤过万,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
  
  谢邑。
  
  谢十万。
  
  举兵造反不过十几天,就失败了,他率领着所剩不多的残余部队,逃回雍州。
  
  但慕听雪怎么可能允许他逃?
  
  她亲率包括尖兵营精锐在内的三千骑,穷追猛打,一路追杀到雍州城腹地。
  
  所过之处,凡有阻碍,一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战争是不讲究慈悲的,不屠城,不抢掠雍州百姓,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最大的仁义。
  
  谢邑无法承受这种惨败。
  
  他筹谋了那么久,彻底豁出去反了,结果首战就被前妻以少胜多,一路追到了大本营,输得屁滚尿流!
  
  他一路退到了雍州覃岭王府的地道里。
  
  地道尽头,有一个宝库。
  
  里头藏着他几年来,通过走私获得的巨大财富,银子像小山一样的堆积着,东桑倭寇喜欢交易的时候给现银。
  
  东桑岛国的银矿很多,这与地质因素有关。银这种金属的形成,往往在地壳褶皱带。所以像云煌这样内陆广袤的国家,银子出产量反而不如东桑。
  
  慕听雪手持龙燹剑。
  
  踏入银光熠熠的宝库。
  
  覃岭王谢邑似被猫逼到了倔强的老鼠,浑身伤痕累累,狼狈不堪,不断地后退:“你杀了很多人。”
  
  他的士兵,他的门客,他的家人。
  
  “本公主出征,自当伏尸数万,血流千里!”
  
  他卑微地哀求:“本王错了,这些银子都给你好不好?就当是本王把嫁妆全还给你了,一日夫妻百日恩,放我一条生…唔!”
  
  慕听雪一剑刺入前夫心脏,枭其首:“你越发不清醒了。”
  
  千万嫁妆的银子是我的。
  
  反贼谢邑的人头功勋,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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