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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唱歌

  121 唱歌 (第2/2页)
  
  其余几个醉鬼也都规矩了起来。
  
  老老实实走了。
  
  我不在乎这几个醉鬼的丑态,心里面想的却是,大飞哥住在这附近?
  
  那我刚才还大言不惭地冒充大飞的妹妹?
  
  看来,这一块,以后还是要少来为妙。
  
  ……
  
  生活还在继续。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我终于可以好好盘点这个月的收入了。
  
  过程是辛苦的,结果是值得的。
  
  去掉所有的成本,去掉房租、水、电,去掉平时生活的开支,我还剩下10431元。
  
  也就是说,摆摊的第一个月,我就月入过万了。
  
  我记得,在十几年前,我从村里进镇里玩的时候,知道那时候形容一家有钱,都会说,这家是“万元户”。
  
  那是指这一家所有的资产超过了一万元。
  
  我还记得,小时候见过一家万元户,在我们村里基本上都是草房的年代,那一家已经是三间气派的大瓦房了。
  
  围墙很高,墙头上还镶嵌着很多的碎玻璃,应该是防止有人从外面爬进去用的。
  
  那时候,看着这样的房子,我脑海中想的是,书上说的皇宫气派也就不过如此吧。
  
  我当时绝对没有想到,十几年后,我居然一个月的收入也能达到一万元。
  
  这种感觉,真的像是在做梦一样。
  
  当然了,现在的物价与那时候的物价也不能同日而语。
  
  小时候,一根冰棍才几分钱。
  
  所以当时的一万元,与现在的一万元,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但我还是获得了心理上的很大满足。
  
  一万元,就算是在省城,其实也是薪水很高的工作了。
  
  我之前找工作的时候,去过很多的招聘会,也在网上搜索过,就算是大学毕业生,在省城也就是几千元的工资。
  
  可见摆摊这种生意,虽然不起眼,似乎很不入流,但却是可以闷声发大财。
  
  我还知道,很多租住在城中村的人,比如瓦工、木工、送外卖的,其实每个月的收入也都不少。
  
  甚至比那些终日衣冠楚楚的白领还要多。
  
  他们之所以还愿意住在这里,在这样破旧嘈杂的地方,是因为他们要把挣的钱寄回老家。
  
  在老家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
  
  当然了,和我一样,我们挣的都是辛苦钱。
  
  比如我,这一个月,我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夜市结束,收摊到家,就已经接近12点了。
  
  盘点账目,对货,再收拾一下,睡觉时,基本上都要一两点了。
  
  第二天早上虽然不需要像是之前在饭店打工时起的那么早。
  
  但七点之前也就要起来了。
  
  开始一天的忙碌。
  
  可虽然辛苦,却很值得。
  
  因为这都是在为了自己的生活打拼。
  
  为了自己更好的日子。
  
  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给我自己的。
  
  回想我从山村里逃出来,经过撞车、住院、露宿街头、饭店打工、工厂打工、当保姆、租房、摆地摊……一系列的挣扎后,我惊喜地看到,我真的可以越来越掌控自己的生活了。
  
  我把一万元钱,留出5000元,当做手头的流动资金。
  
  其余的都存入到了我的银行卡里面。
  
  我的银行卡余额,也终于超过了10万。
  
  望着这个数字,我不禁想,如果我的父母,知道了曾经被他们贱卖的女儿,如今有了这么庞大的一笔收入,会是什么样的想法呢?
  
  我可以肯定,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如果我的父母知道了他们眼中的赔钱货,现在拥有了如此的财富,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吗?
  
  会眼红,但绝对不会后悔。
  
  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觊觎我的财富,会毫无廉耻地据为己有。
  
  会拿着我的钱,给他们的宝贝儿子娶媳妇。
  
  然后继续像是奴隶一样压榨我,让我为他们的家当牛做马,给哥哥在城里买房子,买车……
  
  我还会继续过得毫无尊严。
  
  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
  
  而我能得到什么?
  
  顶多就是“这个闺女没有白养”的一句夸赞吧。
  
  按照他们吸血鬼一样的性格,肯定是不会再逼我嫁人了。
  
  因为嫁人的话,我就不能再给他们挣钱了。
  
  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阻挠我结婚,直到让我过了40岁,没有了利用价值,才会像是废物大甩卖一样,把我随便找个人嫁了。
  
  再敲诈一笔嫁妆。
  
  而家里的钱、房子,所有的财产,都与我无关……
  
  光是想想这样的情景,我就不寒而栗。
  
  不是我有受迫害妄想症,而是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以本来因为发了一笔小财而稍微有些飘飘然的我,也彻底冷静了下来。
  
  ……
  
  周日中午,利用这个空闲时间,我去了一趟市中心。
  
  有人请我吃饭。
  
  牛大军和小芬。
  
  一个是保姆海霞的前老公。
  
  一个是我当厂妹时的舍友。
  
  机缘巧合认识后,两人擦出了爱的火花。
  
  他们已经打算结婚了。
  
  而我,则是这对小夫妻认定的媒人。
  
  他们好多次都说要请我吃饭。
  
  我推脱了几次,但是他们还在坚持。
  
  盛情难却,我只能赴约了。
  
  午饭是在一家商业中心的三楼吃的,本来牛大军说要请我吃樱花国料理。
  
  被我拒绝了。
  
  咱都是农村来的,就不要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了。
  
  什么日料泰料的,不但贵,还担心吃不饱,真不如吃碗面条实惠。
  
  最后小芬拍板,在一家老字号菜馆吃的饭。
  
  吃饭中间我知道,现在小芬已经辞职了,和牛大军一起做快递的生意。
  
  两人已经承包了一个快递站,正在忙碌而充实地奋斗着。
  
  于是我就戏称小芬是老板娘了。
  
  我还知道,现在小芳也有对象了。
  
  是牛大军的弟弟,叫牛大力。
  
  是小芬撮合的。
  
  牛大力现在在老家种大棚蔬菜,小芳也已经辞职了,现在正在牛大力的老家,帮着忙活呢。
  
  否则今天也一起来吃饭了。
  
  牛大力比牛大军还不善言辞,属于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男人,但淳朴的小芳还就是喜欢这样的。
  
  小芳的妈也说,城里的男人心眼多,让自己女儿找一个农村的,踏实本分。
  
  听到了这些,我是真心地为她们感到高兴。
  
  在我的这些朋友里面,朱丹与马丽丽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但杨梅、小芳、小芬都找到了靠谱的男人。
  
  这说明,不只是因为我对温绍年的偏爱,才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好男人是真的不少。
  
  ……
  
  “欢喜,要不也给你介绍个对象吧?大军有不少做快递的朋友,都是很不错的,勤快顾家。”小芬把话题扯到了我的感情问题上。
  
  “那不行,我那些朋友都是一些没啥文化的,可配不上欢喜。”牛大军憨厚地笑。
  
  小芬一听不乐意了,故意黑起了脸:“牛大军,你什么意思?你也没啥文化,你怎么就配上我了呢?”
  
  牛大军有些傻眼。
  
  脸红脖子粗地解释:“我……我……我不是……”
  
  “行了,行了!”
  
  小芬笑了起来:“看你那笨嘴笨舌的样子,我逗你呢!不过你说的也对,我不佩服别人,我就佩服欢喜,欢喜确实比我们这些人有出息,你的那些朋友配不上也是对的。别说他们了,就是我们厂之前的那个主管杨杰,那也是对欢喜念念不忘呢,甚至都和之前的女朋友分手了。只可惜啊,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欢喜不喜欢他……”
  
  我有些尴尬:“小芬,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小芬刚才喝了点酒,此时脸红红的,已经有了酒意,她大声说:“哪里夸张了?欢喜,你都不知道,你现在在那个厂里,简直就是女工的偶像了!虽然你已经离开那里很久了,但在厂区的车间、库房和宿舍里,还流传着你的传说呢。”
  
  我被小芬说的无地自容。
  
  好像自己是一个游戏花丛的情场老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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