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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7章 我们已经离婚了!

  第一卷 第7章 我们已经离婚了! (第1/2页)
  
  丁诗雅穿越过来。
  
  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
  
  你要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去爱上一个人?
  
  “对不起,我做不到。”
  
  丁诗雅转账完,就自顾自的走了。
  
  夜凌尽力去挽留,可是都没用。
  
  “夜凌,这栋房子价值几百万,也全部送给你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纪念你这三年感情的礼物吧。”
  
  丁诗雅对这个家没有留恋。
  
  反而每次看见这个家,尤其是在卧室里,挂在床对面的结婚照。
  
  那个清纯拜金女和夜凌的结婚照。
  
  每每看到那张照片,丁诗雅的心里,就有一种揪心的痛。
  
  而在她亲身感受,体验了被男主宠爱的这种幸福感之后,“我不是女主”这件事,就更是成为她心中无法挑出来的刺。
  
  就这样,继续顶着女主的身份,和男主相爱,或许没有任何人可以看出来。
  
  可是,那不是我啊!
  
  女主不是我!
  
  丁家大小姐不是我!
  
  夜凌爱的那个女人,更不是我!
  
  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冒牌货,一个顶替女主身份,顶替女主容貌,是夜凌虚假的妻子。
  
  “让我抢别人的老公?”
  
  “我还没有下贱到这个地步!”
  
  属于自己的尊严,让丁诗雅不能接受,自己以别人的身份和男主相爱。
  
  也就如她所说。
  
  她在穿越过来以前,和男主夜凌都不在一个世界。
  
  两个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
  
  丁诗雅,怎么仅凭区区一些文字,和两天的相处,就深深的爱上,在他人笔下,一个写出来的角色?
  
  “诗雅,你别走!我爱你!我们是夫妻,我们有结婚证的!”
  
  “没用的,你放弃吧。”
  
  丁诗雅心里清楚,夜凌的赘婿历练结束,对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浮躁心性,有着极高的提升。
  
  这三年赘婿生活,让夜凌面对任何人的激怒,都能够成熟稳定的去处理,而不是动不动就杀人灭口,让家族头疼。
  
  可是,完成了这一点。
  
  丁诗雅对夜凌,或者说对于夜凌的家族来说,她已经是一个空有美貌的废物。原本丁诗雅在婚姻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已经一去不复返。
  
  是个必然要被休掉的女人。
  
  就算夜凌愿意,她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夜凌的正妻。
  
  那位神秘大小姐背后的家族,掌控着数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人力犹有尽时。
  
  丁诗雅不可能争得过她。
  
  丁诗雅仅凭自己,还有这个偏向自保、克制男主的反制系统,怎么和神秘家族,这种掌控数个国家的庞然大物斗?
  
  但夜凌就是拿着没离婚这一点,抓着丁诗雅,不让她走。
  
  “丁诗雅!我不准你和我分手!只要我不离婚,我也没冷落和伤害你,你就不可能那么轻易就跟我分手!”
  
  夜凌还说了一句,他自以为是的情话:
  
  “丁诗雅!”
  
  “你这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的女人!”
  
  可丁诗雅听到这句话就气。
  
  “你的女人?”
  
  “凭什么!你凭什么说这种话?”
  
  “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哪一条法律写了,一但嫁给你,就必须这一辈子都是你的女人?”
  
  夜凌又帅又有钱,温柔又宠妻。
  
  这样一位年轻的优秀男性,对自己说出,“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女人”这句话,或许可以让小时候的丁诗雅,心生向往。
  
  但在现在的她看来。
  
  把自己的妻子,当成是自己私有物品一样,宣布自己的所有权,这根本就是对自己这样独立自强女性的羞辱!
  
  但她显然低估了夜凌的权势。
  
  “我可以改!我可以让这个国家的法律加上一条,你嫁给我,就必须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这话说出来,丁诗雅都懵了!
  
  还能这么不讲道理?
  
  男主可不是什么只会口嗨的烂货,他敢说这句话,那就代表他真的可以做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上,加上一条丁诗雅爱上夜凌,就必须嫁给他!
  
  但今天,丁诗雅分手分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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