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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第一个休夫的皇后”

  “第五十三章 第一个休夫的皇后” (第1/2页)
  
  说到这里,容小龙反而松了一口气。他饮下杯中剩下的半杯茶,尚且温热的茶水还未下肚已经失了暖意。喉头泛上一缕甘甜。
  
  他问方卿和:“我是容氏的后人吗?”
  
  “是。”他这次倒很痛快。
  
  “容氏真的叛国了吗?”
  
  “是。”
  
  已到临头,容小龙反而不怕了。他只觉得自己对不起朱成良。他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杀了我?”
  
  方卿和问他:“为什么你会觉得我要杀你?”
  
  容小龙反问他:“为什么你不杀我呢?”
  
  方卿和说:“我若是要杀你,根本不用我来动手。”
  
  容小龙想到当时他在田毅那里吃的亏,也想到方卿和当时的临危相救,他知道方卿和没有骗他。然而他还是想再确认一下:“你不会杀我?”
  
  方卿和一直都表现出脾气很好的样子:“我不会杀你。”
  
  他说:“你既然觉得言书和景炎是好人,为什么反而不能信任我呢?”
  
  容小龙没吱声。垂着头不看他。
  
  方卿和叹了口气:“如果我现在是依然是江湖人的身份,可能你对我就是另外一番态度了。”方卿和也不再追问,主动换了个话题:“我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看得见他们的?”
  
  容小龙反应了一会才明白方卿和的‘他们’是谁,他回答:“不到一个月前。”
  
  他补充:“那个时候我刚满十五岁。我就遇见杜衡。”讲到杜衡,他依旧低落,他想到他对杜衡的第一印象:多么貌美如花的鬼。
  
  他思索了一会,慢慢把遇到杜衡的经过说了出来,从在破庙中的相遇,从一起抓偷儿到从玉佩发现墨染,再到去了淮城城。干脆的,他把陌白衣也讲了。
  
  他没说自己后来在院子里哭泣的事。
  
  经过说完,容小龙自顾失落了好一会,发觉方卿和那边没了下文,他偷偷去撇向对面,只看到方卿和若有所思的神情,他睫毛纤长,低首垂眼,只见眼下一片扇羽般的阴影。
  
  容小龙心大,抽空神游,想着他应该即便日后行走江湖,估计都遇不到比方卿和更好看的活人了。他想着杜衡,想着陌白衣,再想着朱成良和小杨先生,行吧,鬼也不会比方卿和好看。
  
  一个接一个的影子从他脑海里一一划过,再划过一遍,再一遍,他觉得似乎漏了什么,于是再划过一遍。然后把小杨先生从里面扯了出来。
  
  “......先生?”容小龙震惊,是啊,朱成良说,小杨先生就是根据自己能看到他才确定自己是容氏的漏网之鱼的。
  
  容小龙的喃喃自语惊到了方卿和,方卿和没听清,只抓住了最后两个字:“什么先生?”
  
  容小龙看着他,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
  
  方卿和回答他:“你第一次进陌家的时候。”他继续说:“一个少年带着一把剑进了淮城城,没谁引路,就找到了陌家的方向,熟门熟路的找到了陌家的偏门,还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我的随从向我回报的时候我马上就想到了容家。”
  
  容小龙在心里飞快的算了个数,容氏出事在并国之前,那也是十五六年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方卿和不过十一二岁,以当时两国的关系,方卿和接触到容氏几率少的可怜。
  
  可是他又想到,方卿和幼年时候是在皇宫长大的。而且还是皇太女的陪读。可是那个时候方卿和也太小了。
  
  容小龙很快打消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容小龙不动声色,和盘托出:“所以那个时候你就知道,杜衡和我在一起?”
  
  “是啊,”方卿和说,声音很轻,“当时就知道了。”
  
  他问容小龙:“当时他也在马车上吧?”
  
  容小龙点头。
  
  方卿和短暂的笑了一下。
  
  方卿和又问:“他们是一起走的吗?”
  
  容小龙据实相告:“一前一后,陌白衣送我们离开淮城的。”
  
  方卿和‘哦’了一声,他转过脸去看另外一边,容小龙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那是一尊佛像,没什么特殊,和大殿的只是大小不同而已,神态一样,都是低眉垂眼慈悲相。
  
  “也好,也没隔太久。也好。”他这句话是喃喃自语。
  
  容小龙等着方卿和的下一个问题,方卿和却忽然问他:“你想知道容家的事情吗?”
  
  容小龙一怔,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点点头。
  
  方卿和看了他一会,说:“你应该知道,原本南齐和南顺是一国吧?”
  
  容小龙点头,这不算是什么秘密,这是历史。
  
  南齐和南顺原本叫齐顺。取齐来归顺之意,是个好意头。建国的君主姓朱,立国后将发妻立为国母,世人尊称一声元后。
  
  元后是一名珠宝商的女儿,元后的父亲搜罗天下珍珠,在女儿成年之后选了九十九颗深海夜明珠送给女儿,当做独女的嫁妆。
  
  九十九颗夜明珠的光芒加上少女的美丽,引来络绎不绝的追求者。踏平门槛挤破绫罗都不再是夸张。可是夸张的是,最终赢回九十九颗夜明珠和少女的人,居然是个贫穷的采珠人。
  
  这听起来是个穷小子赢得千金芳心得以翻身的俗套故事。
  
  事实上,穷小子的采珠人采到了一颗旷世的夜明珠。既然是旷世,当然价值连城,真的价值连城。当时的北魏,派遣使者,以城池交换,未果。抱憾而归。
  
  穷小子转身就把这颗夜明珠送给了已经有九十九颗夜明珠的少女。凑了一个圆满。这样的一个圆满,得了少女的青眼。
  
  于是双喜临门。
  
  穷小子姓朱。在双喜临门的时候,他还认识了一个朋友,二十年后,他和好朋友以及少女,用那一百颗夜明珠建了一个国。
  
  珠宝商的女儿成为了皇后。穷小子登上了皇位。在登基大典上,成为了宰相的朋友为他们拿回了当年那第一百颗夜明珠。
  
  到这里,是个很圆满的故事。
  
  立国第三年。元顺帝在御花园邂逅了一位少女,一见倾心,当天就把这个少女收入了后宫,第二天封了美人,不到一个月就封了妃。
  
  老房子着了火,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仅仅三个月,少女从宫女到了贵妃。
  
  元后有将近三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丈夫。三个月后,元顺帝发现自己被自己的皇后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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