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火星来客 (第1/2页)
通过牤牛蛋自己介绍和二愣子的观察,可见这家伙非同小可。能发外财的人都心狠手辣,无论男女,犯罪造孽跟天分才华一样,都是特殊能量,不释放出来就会憋出毛病。估计这帮家伙到南非也是啥事儿都干,他们脸上的凶悍挡不住杀人放火的欲望。
一大桌子东北菜,一大桌子东北人,这顿饭吃得真是痛快,牤牛蛋一口大半杯烈性白酒就进肚儿,谈笑风声。也就是环境和穿着不合拍,否则都以为到了威虎山的聚义厅了呢。临了,他给二愣子留了固定的联系方式,说有朝一日二愣子亡命天涯时,可以去非洲找他。
午餐结束时二愣子买了单,同时拿回了自己的护照和欠条。他不想跟这群人接触,就是他们仍在澳门,他也不愿意扯他们,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恶没有底线,他能看出来。
回到万利厅,上官茗茗仍在小赌,看到二愣子后,她马上站起来,欣喜地说:“可算回来了,总担心你,又怕你不方便!”说完抖动长长的睫毛,会心的笑了,高兴地拉二愣子一起坐下玩儿。
二愣子真想这样陪着她,但他哪里坐得住,家里的窟窿像嗷嗷待哺的秃鹫一样,每天大张着嘴要肉吃,自己得抓紧一切机会去弄钱啊。坐了一会儿,他就开始不安地转动身体。见他像心里长草了一样,上官茗茗平静地说:“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当下的事情,最重要的时间便是当下的时间,最重要的人便是当下的人,把握现在才有未来!”
二愣子问:“啥意思?”
上官茗茗笑笑说:“这是书中的一句话,我觉得特别适合现在的你!”
二愣子“切”了一声,无奈中带着些许不屑:“我不像你这么好命,来澳门是追求自由和快乐的,我是拼命来了!家里一屁股债等着我还呢!”说完又自嘲地笑了一下。
上官茗茗抿着嘴想了一下,恬静地说:“有你在我身边,我心里特别安宁。不慌张,也不孤单。如果有赚大钱的机会你就去,如果没有,我每天都可以为你多赢两万港币。只要你陪我吃饭,陪我赌钱,陪我逛街,最重要的是给我讲你的经历。我的小说都已经开头了,一场写作,总要有真实和真诚!”说得一本正经。
二愣子愣了一下,这话啥意思?难道要包养自己吗?想到这儿,他笑着说:“我靠!这事行啊!那我可掏上啦!一天两万,一年七百多万,要不你先付我一年薪水,咱俩成交咋样儿?”一脸的没正形。
上官茗茗好像没听出来这是句玩笑,凝神考虑着,手中的一个圆形筹码被她在指间翻过来,翻过去……
二愣子见她认真了,不忍心再逗她,也怕她真答应。洒脱地笑着说:“求人如吞三尺剑,靠人如上九重天,铁关系也不如真本事。我开玩笑呢!”说完轻抚了一下上官茗茗的肩,起身便走。
上官茗茗连忙喊:“等等我,等等我,我也去!”她马上收拾桌上的筹码,也没去换钱,装进包里小跑着奔向二愣子。
追上二愣子之后她喘着气说:“不管你是不是开玩笑,我同意付你年薪!”
二愣子心里咯噔一下,脚步慢了半拍,看来这傻丫头还认真了!但他没有接话,揣着有点小波动的自尊心径直出了娱乐场大门。
他去金店取出一百万现金,然后到美高梅娱乐场换了筹码,开始在大厅溜达。他想抠个赌客洗洗码,能挣点就挣点。
可能上官茗茗感觉到提钱似乎伤到了二愣子的自尊心,她很知趣地远远跟着。
可是,一直到午夜十一点二愣子也没抠到客。他累了,回望一眼上官茗茗,她仍是眼睛亮亮地跟着自己,一脸的热情。二愣子有些心疼,向娱乐场门外走去。
上官茗茗快步跟上他,与他并肩时,上官茗茗温柔地说:“累了?我们回去吧!”
二愣子愣了一下,“回去”这个字眼虽然那么平常,但却让他很温暖,他没想到在刀光剑影、冷若冰霜的澳门,自己竟然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一个除了自己还有其他生命的地方。他的心一下柔软了,专注地看着表情自然的上官茗茗,点着头说:“吃点东西吧,逛饿了。”
“走,今天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上官茗茗说完拉起二愣子的手臂。
她说“回去”时那么自然,拉自己胳膊也是那么自然,二愣子不再多说,他喜欢她的自然。
上官茗茗说的好地方离濠景很近,就在主教山下面,是一间咖哩屋,位置在环湖公路边,靠着山脚下。濠景酒店就在咖哩屋上面的半山腰,它们之间有一段慢弯儿的小路。他俩坐车奔这个方向来的时候,二愣子还以为她说的好地方是在濠景酒店里的某一处呢。
咖喱屋的牛排很美味,是二愣子这个肉食动物喜欢的,但又是叉子又是刀的,让他真不习惯。
相比之下,上官茗茗就娴熟极了,她帮着二愣子切完牛排,然后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吃。
二愣子一边惬意地吃着,一边打量着上官茗茗,是那种自然平淡的打量,丝毫没有歹念。多日以来,除了苑宝兔之外,他总把上官茗茗和安晨晨放一起比较,两人的性情截然不同,一静一动;她们的美也是各有千秋,虽然都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公主,上官茗茗则更加贵气袭人。如果上官茗茗的贵气是皇室的,那安晨晨顶多是州官的。这样一比较,二愣子心里突然觉得有些愧对安晨晨。但没办法,事实面前谁又能说什么呢?
上官茗茗所追求的自由和所崇尚的真实二愣子已经有了一定的感触,他自己一天到晚电话无数,各色人等穿杂其中,男人女人都有。由于从小到大都在社会底层的生活环境下成长,再加上近段时间的逆境锤炼,他已经彻底习惯了肮脏,通常一不留神就撒谎。但多半是被逼的,也是没有原始恶意的,只是为了强度难关,解决燃眉之急罢了。当然,更多时候则是为了能使别人和自己都行个方便而已。他知道,人有些时候一旦说真话难免触及到别人或自己的痛处,难免让别人或自己把对方看得太透彻,最后还得枉费许多唇舌才能弄清是非曲直,很是麻烦。像他这样被自己的劣根性和蠢举逼到走投无路境地的人早已漠视一切,对是非与究竟早已不计较,对绝对的是与非更是失去信心。因而在是非上都马虎的人,说谎早已不存在动机,说谎对于他是自然而纯朴的,其实就是图个省时省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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