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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去见他..正好

  第373章 去见他..正好 (第2/2页)
  
  “哥,这碗我自己敬。”
  
  林东愣了一下,扭头看他。
  
  虎子的脸涨得通红,但眼神前所未有的认真。
  
  他端着碗,朝面前那位断了三根手指的老队长鞠了一躬:
  
  “前辈,我叫谭虎。以后要是有幸跟您一个队,我保证,冲锋我在前,撤退我断后。这碗,我干了。”
  
  一口闷。
  
  烈酒呛得他眼泪直流,但他硬是没咳一声,把空碗亮出来,碗底朝天。
  
  食堂里忽然安静了一瞬。
  
  那老队长盯着虎子看了两秒,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这小子,行。”
  
  他伸手,在虎子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拍得虎子一个趔趄。
  
  “谭行的弟弟是吧?行,我记住你了。以后要是分到我队里,我亲自带。”
  
  林东在旁边,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谭行还在那桌跟人拼酒,苏轮已经喝得趴在了桌上,邓威正抱着乐秒筠的相机在自拍,辛羿的小本本已经写满了三页。
  
  谭行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抬起头,隔着人山人海,朝林东这边望过来。
  
  两人目光交汇。
  
  谭行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朝他遥遥举了一下碗。
  
  林东翻了个白眼,没理他。
  
  他转过身,拍了拍虎子的肩膀,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钉子钉在木板上:
  
  “记着,长城上,没人能永远罩着你。但今晚这顿酒,够你用三年。”
  
  虎子用力点了点头,眼眶红红的,但嘴角咧得老高。
  
  食堂里的喧闹声一波高过一波。
  
  烈酒还在倒,故事还在讲,烤肉凉了又热,热了又凉。
  
  有人醉倒在桌上,被兄弟架着往外走。有人笑着笑着突然红了眼眶,又硬生生把眼泪憋了回去。
  
  没有谁说什么伤感的话。
  
  但所有人都知道......明天天一亮,这屋里的许多人,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聚齐了。
  
  异族未杀绝。
  
  长城,还得守。
  
  而此刻,在食堂最角落的阴影里,被一床破军毯盖着的韦正,忽然翻了个身。
  
  “再来一碗……”
  
  声音含混,像是在说梦话。
  
  旁边不停抓拍的乐秒筠吓了一跳,低头一看......这位血狼队长还没醒,嘴角挂着一丝涎水,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满足感。
  
  乐秒筠深吸一口气,悄悄举起相机。
  
  快门声咔嚓一响。
  
  她决定把这张照片命名为:《血狼梦话》。
  
  明天的头条,稳了。
  
  庆功宴依旧,正式开始得时候,有人醉得不省人事,有人红着眼眶往嘴里灌最后一碗酒,有人依旧放浪形骸。
  
  与此同时,南部战区,长城兵冢。
  
  庆功宴的喧闹被隔绝在千里之外。
  
  南部战区长城腹地,有一处不为外人所知的所在......兵冢。
  
  五大战区,每区长城之内,都有一座兵冢。
  
  这里没有篝火,没有烈酒,没有拍桌大笑的糙汉,也没有三碗倒的血狼队长。
  
  这里只有沉默。
  
  无尽的、压得人喘不过气的沉默。
  
  无数残破兵器插在冰冷的石地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
  
  有的笔直挺立,像还在等待主人的号令;
  
  有的歪斜欲倒,像撑了太久终于累了;
  
  有的断成两截,半截插在土里,半截躺在旁边,像战场上没能被带走的兄弟。
  
  它们的主人,或许生前声名赫赫,威震一方;
  
  或许岌岌无名,连名字都没能刻上英魂碑。
  
  但他们都做了一件事......
  
  把命,留在了长城上。
  
  殊死厮杀,魂归长城。
  
  而他们的兵器,被队友、被袍泽、被那些活着回来的人,一柄一柄插在这里。
  
  不是丢弃。
  
  是安放。
  
  是让它们继续守着主人拼过命的地方。
  
  长城上的风从来没停过,但兵冢里的风,是呜咽的。
  
  每到深夜,若有若无的金铁嗡鸣声会从这片残兵阵中传出......有人说,那是兵魂在嘶吼;也有人说,那只是风穿过残刃的声音。
  
  但镇守南部的老兵们从不解释。
  
  他们只是每次路过兵冢时,会放慢脚步,低头,沉默三息。
  
  今晚也不例外。
  
  月光清冷,洒在那些锈迹斑斑的残刃上,泛着暗沉的光。
  
  一柄断刀立在最外围,刀身只剩半截,刀柄上的缠布已经被血浸透成黑褐色,分不清是主人的血,还是异族的血。
  
  它的旁边,是一杆折断的铁枪,枪尖崩了一个大口子,枪缨早已腐烂殆尽,只剩几缕看不出颜色的残线。
  
  再往里,是一对铜锏,其中一根弯成了弧形,像是砸在什么硬物上被生生砸弯的。
  
  没有人知道它们的主人是谁。
  
  但每一件兵器,都有一段铁血往事。
  
  兵冢最深处,立着一块不起眼的石碑。
  
  上面没有名字,没有生卒年月,只有一行字......刻得很深,像是一笔一划用刀尖剜出来的:
  
  “后来者,莫负长城。”
  
  风穿过碑面,发出低沉的呜咽,像是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四个字。
  
  …………
  
  于莎莎站在石碑前,夜风吹起她的衣角。
  
  白天那场大比武的喧嚣已经散去,但那些少年的身影,还在她眼前挥之不去。
  
  演武场上,有人拼到脱力还在挥拳,有人被击倒三次又爬起来三次,赢了的人仰天大笑,输了的人红着眼眶说“下次再来”......
  
  她都看见了。
  
  看着看着,她仿佛看见了大哥。
  
  那个本该站在他们中间,手持双戟,笑傲全场的人。
  
  沉默片刻,于莎莎将背后两柄用灰布缠得严严实实的长条物件解了下来。
  
  灰布粗粝,缠了一道又一道,打结的地方早已磨出了毛边。那是四年前,大哥于锋突破先天之后,亲手一圈圈缠上去的。
  
  四年。
  
  她一次都没有解开过。
  
  布条一层层撕开,露出里面寒光逼人的玄铁双戟。
  
  戟身乌沉沉的,仿佛吞尽了所有光线,刃口却冷冽如霜,能照见人的眉眼。
  
  戟柄上缠着暗红色的牛筋绳,握柄处被磨得光滑发亮......那是于锋从少年时代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握出来的痕迹。
  
  于莎莎低下头,指尖轻轻抚过戟刃。
  
  冰凉刺骨,像是这四年来从未褪去的寒意。
  
  她忽然笑了一下,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这片沉眠之地。
  
  “哥。”
  
  “长城,我来了。”
  
  夜风呜咽着穿过残兵阵,那些散落四处的残破兵刃被风卷入,发出低沉的嗡鸣,像是无数沉睡的兵魂在梦中回应。
  
  于莎莎蹲下身,将双戟一左一右,端端正正地插在石碑前方。
  
  玄铁入土,戟刃朝外,傲然而立。
  
  像两个沉默的守卫,从今往后,替它们的主人守在这块碑下。
  
  她伸手抚过戟柄上那些熟悉的磨损痕迹,眼神柔软得像在看一个故人。
  
  “哥,今天我看台上,看着那些少年天人意气风发,他们拼了命地想赢,赢了又哭又笑,输了也不认怂,咬着牙说要回去继续练……”
  
  “哥,我好像在他们之间看到了你。”
  
  她的声音微微顿住,喉头轻轻滚动了一下。
  
  “你要是没走,你也该站在他们中间,一柄双戟横扫四方,让所有人都知道,什么叫狂戟于锋。”
  
  于莎莎低下头,眼眶泛红,却始终没有掉下一滴泪。
  
  “哥,你知道吗,今天谭行带着那些少年天骄,当着所有人的面,挑战了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辈。”
  
  “他们叫黄金一代。”
  
  “黄金一代啊,哥!要是没走,也应该也是站在他们之间,享受着无尽荣光吧!”
  
  她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又像是某种更深更沉的情绪在眼底翻涌。
  
  “要是你还在,狂戟武号,一定会再次响彻整座长城。”
  
  风忽然大了起来。
  
  卷过残兵阵,带起一阵低沉的呜咽,像是万千英魂在低声交谈。
  
  插在石碑前的双戟,忽然发出一声清越的嗡鸣......
  
  于莎莎怔了一下,随即笑了,笑得眼眶发红。
  
  “哥,你也看到了,对不对?”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身来。
  
  月光洒在她身上,将她纤细的影子拉得又长又直,投在石碑上,与那些沉默的残兵、与那柄傲然而立的双戟,重重叠叠地印在一起。
  
  “大哥,安息吧。”
  
  她的声音平静下来,像是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你的戟,我带来了。从今往后,它们就留在这里,替你看着这座长城,看着你没能走完的路,看着那些你没能看到的风景。”
  
  月光下,玄铁双戟刃口泛着冷冽的光,像是在无声地立誓。
  
  于莎莎最后看了那块石碑一眼。
  
  目光掠过那一行刀刻的大字......
  
  后来者,莫负长城。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
  
  转过身,大步朝兵冢之外走去。
  
  脚步铿锵,背影决绝,每一步都踩得又稳又狠,像是要把所有的软弱和不舍都踩碎在这片黄土里。
  
  月色之下,于莎莎的身影渐行渐远,融进南部战区的茫茫夜色。
  
  身后,兵冢之内,玄铁双戟笔直地立在石碑之下。
  
  风吹过,戟刃轻鸣。
  
  像是在送别。
  
  也像是在应和那句刻在碑上的话......
  
  后来者,莫负长城。
  
  于莎莎从兵冢走出来的时候,月光正好。
  
  她站在长城宽阔的墙体上,深深吸了一口气。
  
  夜风裹着边塞特有的干燥寒意灌进肺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那是长城的味道,是无数次厮杀后渗进砖缝里、怎么都洗不掉的味道。
  
  她回头看了一眼。
  
  兵冢的方向,那座不起眼的石碑早已隐没在黑暗中。
  
  但她知道,那两柄玄铁双戟就立在那里。
  
  从今往后,它们替大哥守着这座长城。
  
  于莎莎收回目光,攥了攥拳头。
  
  她忽然很想见一个人。
  
  这个念头从她来长城开始就在她心里翻涌,像一锅烧开的水,怎么都压不下去。
  
  从演武场上的第一眼开始。
  
  她看见谭行冲在最前面,带着那群少年天骄,硬撼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辈队长。
  
  她看见谭和韦正队长对轰。被拍飞,爬起来;再被拍飞,再爬起来。
  
  每一次倒下,他的眼睛都更亮一分,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膛里被点燃了......不对,更像是在笑。
  
  他在笑。
  
  即使被打得狼狈不堪,浑身是血,他却在笑。
  
  那一刻,于莎莎的心跳漏了一拍。
  
  很轻很短的一拍,像琴弦被人轻轻拨了一下。
  
  那个少年笑起来的样子,忽然让她觉得,心里那个空了很久的洞,好像没那么空了。
  
  此刻,月光如水,四下无人。
  
  于莎莎不再犹豫,抬脚就走。
  
  步伐又快又稳,靴底踏在砖石上,闷闷的响声一下接一下,像她此刻擂鼓般的心跳。
  
  她要去见他。
  
  去见那个从少年时就喜欢上的那个少年。
  
  哪怕只看一眼。
  
  远远的,一眼,就够了。
  
  于莎莎眯了眯眼,嘴角慢慢扬起来。心底那个压了许久的念头,终于落了地。
  
  夜风灌进衣领,凉丝丝的,却吹不散胸口那团越烧越旺的火。
  
  她抬头看天,轻轻呢喃:
  
  “今晚的月色,真不错。”
  
  顿了顿,又弯起嘴角,补了一句.....
  
  “去见他,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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