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涉嫌诽谤,依法传唤 (第1/2页)
林叶从别墅里走出来,站在台阶上。
他穿着深灰色的夹克,拉链拉到胸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登山鞋。
阳光打在他脸上,他眯了一下眼睛,看着那个正在穿过院子的方脸男人。
“你是林叶?”
方脸男人站在台阶下面,仰着头看着他。
“我是。”
方脸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举到林叶面前。
“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我叫黄强。”
他把证件收回去。
“你涉嫌在网上散布谣言、诽谤他人,跟我们走一趟,回去协助调查。”
林叶没动,站在台阶上,低头看着黄强。
“散布谣言?诽谤谁?有证据吗?”
黄强的嘴角动了一下。
“刘向东同志。你这两天在网上发的东西,我们已经掌握了。”
陈志从别墅里走出来,站在林叶旁边。
他看了黄强一眼,又看了他身后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
“你好,我是赵强的辩护律师,
也是林叶先生的委托律师,请问你们有传唤证吗?”
黄强看着陈志,眉头皱了一下。
“你是律师?”
“对。”陈志从口袋里掏出律师证,翻开。
“请问你们有传唤证吗?如果没有传唤证,
你们不能把人带走,如果有,请出示一下。”
黄强转过头,看了身后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一眼。
年轻人从公文袋里抽出一张纸,递给黄强。
黄强把那张纸举到陈志面前。
“传唤证,你看清楚了。”
陈志接过来看了一眼,确实是传唤证,
上面盖着阳市公安局的章,写着林叶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传唤理由是“涉嫌诽谤”,有效期是二十四小时。
他把传唤证翻过来看了一眼背面,然后把纸还给黄强。
“传唤证我们已经看过了,形式上没有问题。”
陈志的声音不高,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我的当事人会配合你们回去接受调查,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黄强的手从传唤证上收回来,垂在身侧,没说话。
他看了陈志一眼,又看了林叶一眼,嘴角动了一下。
陈志继续说:“在此,我代表当事人明确几点。”
他伸出四根手指。
“第一,我们目前对‘涉嫌诽谤’的指控存在重大异议,
但会本着如实陈述的原则配合讯问。”
“第二,讯问过程中,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当事人有权拒绝回答。
对记忆中不确切的事项,我们只回答‘记不清’,不作任何猜测。”
“第三,请严格遵守传唤的时间规定。
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并保证当事人的饮食和必要休息,
不要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人身自由。”
“第四,讯问结束后,我们会仔细核对笔录,
如有不符合原意的地方,会要求修改或补充,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他把手收回来,垂在身侧。
“现在我的当事人可以跟你们走了。”
黄强看了陈志一眼,嘴角动了一下。
“行,那走吧。”
林叶从台阶上走下来,陈志跟在他旁边,
低声说了句什么,林叶微微点了下头。
两人穿过院子,往院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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