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新公司接项目,老公司背债 (第1/2页)
劳动监察大队的接待大厅里,父亲、老陈和另外两位工友代表,在小何的陪同下,提交了厚厚一摞材料。工作人员收下了材料,做了登记,表示会按规定受理,并联系被投诉单位“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要求他们十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流程走得还算顺利,但工作人员也坦言,如果单位拒不配合或确无财产可执行,处理起来会需要时间,建议工人也做好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准备。
“又是等。”走出大厅,老陈的眉头拧成了疙瘩,他妻子的手术不能再拖了。
“流程是这样,但我们的材料扎实,他们必须启动调查。”小何安慰道,但她脸上也有忧色。劳动监察是行政手段,有强制力,但也受制于程序和对方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XX建筑”真是一个被掏空的壳,监察部门也只能下达支付令,若公司不执行,最终还是要靠法院强制执行,那将是一条更漫长的路。
与此同时,古民和小赵的调查仍在继续。他们不满足于仅仅勾勒出一个公司网络,他们需要更坚实的证据,来证明这个网络是如何被用来“新公司接项目,老公司背债”的。仅仅有关联关系还不够,他们需要找到业务、资金或人员实质性流动的证据。
父亲提供了一个线索:大约半年前,工地上的部分建筑材料(一批特定型号的钢筋)供应方突然换了一家,送货单和签收单的抬头,从之前一家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变成了“XX商贸有限公司”。当时工人们还嘀咕,怎么换了个没听过的公司,送货的人也面生。
“XX商贸有限公司”,这正是他们在“天眼查”上查到的、由周伟和李芳持股的那家商贸公司。
“这是一个重要线索。”古民精神一振,“如果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材料采购方从第三方供应商,变成了总包老板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这里面就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和资金转移。用关联公司高价供应材料,利润留在新公司,而成本和债务由老公司承担。”
小赵立刻搜索“XX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开信息,发现其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销售”,注册地址在市区一个写字楼里,看上去像是个贸易公司。没有显示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但通过共同的股东(周伟、李芳)关联。
“能查到这家商贸公司和‘XX建筑’之间的交易记录吗?”小赵问。这属于非公开的企业间交易信息,在天眼查这类平台是查不到的。
“公开渠道查不到具体交易。但我们可以从侧面印证。”古民思考着,“爸,你回忆一下,当时换供应商,工地上有没有什么说法?比如,这批钢筋的价格、质量,和以前比怎么样?谁决定换的?”
父亲努力回忆:“好像是刘经理提过一句,说原来那家供应商价格涨了,换一家性价比更高的。质量嘛……我们干活的感觉,好像差不多,具体的不懂。决定肯定是刘经理或者公司定的,我们就是干活、签收。”
“签收单!当时的签收单,还有留存吗?或者,工地上有没有人拍过送货单的照片?”古民追问。送货单或签收单上,会有供货单位(XX商贸)、收货单位(XX建筑项目部)、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是证明关联交易的直接证据。
父亲摇摇头:“签收单一般都是材料员或者库管收了,交到项目部去,我们拿不到。照片……我问问其他人。”
父亲在工友微信群里发了询问。过了一会儿,一个工友回复,说他手机里好像有一张当时拍的照片,是钢筋卸车时拍的,隐约能看到旁边送货卡车的车门上喷着字,但看不清。另一个在工地做过短暂库管的工友说,他记得那批货的送货单,抬头确实是“XX商贸有限公司”,但单据不在他手里。
线索似乎又断了。但“XX商贸”的出现,已经将关联公司的网络从纸面推测,拉近了现实一步。
就在这时,负责联系媒体渠道的销售工友小王传来了新消息。他托一个跑城建线的记者朋友,私下打听了一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X置业”近期的情况。记者朋友反馈了几个信息点:
第一,“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近年来在本地建筑市场口碑很差,屡屡因拖欠工资、材料款被投诉,已经被住建部门重点监控,其信用评分很低,理论上很难再接到新的大项目。但奇怪的是,该公司依然不时能接到一些规模不大的分包工程或维修项目。
第二,记者朋友隐约听说,“XX建筑”的老板周伟,可能用了其亲属或员工的名义,注册了另一家“新”的建筑公司,名字和“XX建筑”完全不相关,用这家“干净”的新公司去参与投标和承接业务。而“XX建筑”这个老牌子,则主要用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债务纠纷,有点“背锅侠”的意思。
第三,关于“XX家园”三期的工程款纠纷,甲方“XX置业”内部对此也有争议。一部分人认为“XX建筑”履约能力太差,早就该终止合作;但另一部分人(可能与周伟有利益关联)坚持用他们,并且在工程款支付上设置障碍,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拖延支付,客观上加剧了“XX建筑”的资金困境,也成了其拖欠下游(包括工人工资)的借口。
“用新公司接活,老公司背债。”古民和小赵对视一眼,记者朋友的说法,印证了他们之前的推测。“而且,甲方内部可能也有人配合,用拖欠工程款来施压,甚至可能借此在结算时压价。”
“那家新公司,能查到吗?”小赵问。
小王转述了记者朋友提供的一个模糊的名字:“好像叫‘宏远’什么的,具体记不清了,得再查。”
小赵立刻在“天眼查”搜索“宏远”加“建筑”关键词,在本市范围内筛选。结果出现了几家名字带“宏远”的建筑公司,其中一家名为“宏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引起了他的注意。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比“XX建筑”的债务爆发期晚,法定代表人叫“周宏”,监事叫“李芳”。
“周宏……周伟……都姓周。李芳,和‘XX建筑’的股东李芳同名。”古民指着屏幕,“查一下这个周宏。”
搜索“周宏”,关联企业不多,但有一条关键信息:周宏同时也是“XX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占股30%)。而“XX商贸”的股东,正是周伟(占股60%)和李芳(占股10%)。
“周宏很可能是周伟的亲属,甚至是代持股份的‘影子’股东。”古民分析道,“‘宏远建设’的法定代表人是周宏,监事是李芳。而周伟是‘XX建筑’的老板,李芳是‘XX建筑’的股东,同时也在‘XX商贸’和‘宏远建设’任职或持股。这绝不是巧合。‘宏远建设’很可能就是他们用来承接新业务的‘白手套’,而‘XX商贸’则可能是用来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管道。”
为了进一步验证,小赵尝试查询“宏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司法风险和经营状况。结果显示,这家公司成立时间短,涉诉记录很少,仅有两起无关紧要的合同纠纷,且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良好,看起来是一家“干净”的公司。相比之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则满身诉讼,其中多起被列为“被执行人”,甚至有几条“失信被执行人”(老赖)记录。
“这就说得通了。”小赵指着屏幕上的对比信息,“‘XX建筑’信用破产,背着一身债和官司,很难接到新项目。于是,实际控制人周伟,通过亲属或信任的人(周宏、李芳),成立了‘宏远建设’这家新公司。新公司没有历史包袱,信用良好,可以用相对正常的条件去投标、接项目。而具体的施工管理,可能还是原来‘XX建筑’的那套人马,比如刘经理他们。甚至,通过‘XX商贸’这样的关联公司,以供应材料等方式,将项目利润转移到新公司或关联方,而将项目成本、债务、纠纷留给早已千疮百孔的‘XX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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