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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和亲之毒

  第二十二章 和亲之毒 (第1/2页)
  
  说实在的,乐寿的春,总是这么不讲道理。
  
  它来得迟,还来得刁钻。黄河下游那种湿乎乎的冷气,裹着没化干净的残冰,像一根根无形的铁丝,一圈一圈地,就那么勒在你刚冒头的柳芽上。你走在街上,那股潮气不是冷,是往骨头缝里钻的阴冷,让你整个人都提不起劲。我那时候就在想,这鬼天气,简直就是在配合着人心里的那股子寒意,把人往死里逼。
  
  远远看去,乐寿城的宫殿飞檐在薄雾里躲躲闪闪。琉璃瓦吸饱了水汽,泛着一种死气沉沉的青黑色——说它像大夏现在的样子,一点也不过分。表面看着巍峨稳固,其实底下早就空了,风一吹,感觉都能听见回响。那种空,不是没人,是没魂。窦建德坐在那个位置上,以为自己是真龙天子了,可他不知道,他把那些跟他一起在高鸡泊啃树皮的老兄弟的心,一个个都给坐凉了。
  
  郡主府这边,就更冷清了。
  
  说实话,这地方原本是某个失宠妃子的旧居。院子里的草木疯长,没人修剪,透着一股子没落贵族的贵气。说白了,就是个没人管、也没人想管的地方。连个打扫的宫女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送来的米粮也掺了一半的沙子。这种冷落,其实就是一种信号,一种慢慢把你晾干的信号。
  
  高惠通站在窗前,左手拇指死死抵着右手腕的穴位。
  
  七里井那一战留下的旧伤,像条潜伏在血肉里的毒蛇,每逢这种倒春寒,就醒了。那种疼,不是一下两下,是细细密密地啃着你,让你没法专心做事。我看到她那个样子,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高惠通,哪怕只剩最后一口气,也能提着刀站起来。可现在呢?右手三根手指还是使不上力——对一个用刀的人来说,这比断臂还折磨人。这就好比让一个画师没了手,让一个歌伎没了嗓子,那种绝望,不是外人能体会的。
  
  “大小姐。”
  
  檀英压着嗓子,麂皮在双刃短剑上狠狠地磨。那剑是西域镔铁打的,狭长得像柳叶,烛光一照,冷得发蓝。这把剑是她爹留下的唯一念想,她每天都要擦好几遍,擦得那剑柄上都快磨出包浆了。
  
  “曹皇后身边那个老阉狗,今天又来了。”檀英咬牙,手上劲道又重了几分,那声音听起来像是磨牙,“说是奉旨看看咱缺不缺炭火。那双贼眼滴溜溜一转,趁我不备,把我装衣裳的箱子翻了个底朝天。要是让我逮着现行,非把他脑袋塞尿壶里去!”
  
  “安静。”高惠通没回头,目光落在窗外那池浑得像浆糊的死水上,“这是皇宫,不是高鸡泊。你能把这一院子的太监侍卫全杀光,咱早杀出去了。”
  
  这话听着冷,但理是这个理。咱们现在是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是案板上的肉。
  
  檀英瘪瘪嘴,把短剑往桌上一拍,震得桌上的茶盏都跳了一下:“那也不能这么任人拿捏!这哪是礼遇,分明是圈养!咱现在是那待宰的牛羊,只等节气一到,就要被拉去祭祖了!”
  
  门帘一掀,沈莺儿从里间走出来。
  
  这丫头平时走路都没声音的,像只猫。她手里捏着一张薄得透光的纸条,指节捏得发白。屋里那盏牛油灯昏黄的光打在她脸上,映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苍白。我知道,这准没好事。在这个宫里,消息来得太快,往往意味着祸事来得更快。
  
  “大小姐,”沈莺儿的声音轻得像一口气,仿佛稍微重一点就会断掉,“御膳房那个小太监,是我爹当年救过的孤儿。他冒死传出来的。”
  
  她顿了顿,像是在积攒最后的勇气,终于抬头对上高惠通的双眼。那一刻,我看到她眼里有泪光,但硬是忍住了没掉下来。
  
  “曹皇后今晚在未央殿偏殿,密见了齐善行。信已经拟好了,八百里加急的密匣。明日卯时,天一亮,信使就出发。”
  
  “信上怎么说?”高惠通放下揉手腕的手,转过身。她的动作很慢,但我能感觉到,她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沈莺儿喉头滚了滚,一字一顿地念,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高惠通乃高士达余孽,性刚烈,不可驯。留之必为后患。闻突厥处罗可汗正欲求娶中原贵女以固威信,臣妾以为,可遣此女北嫁。若可汗纳之,夏国愿献良马三百匹,以示诚好。’”
  
  屋里的空气瞬间结了冰。
  
  连风声都停了,只剩下远处更鼓单调的“咚、咚”声。那声音像是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突厥……”檀英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刮过地面,刺耳得让人牙酸,“那鬼地方!是人待的吗?我在江湖上跑的时候听说过,那儿冬天能把鼻子冻掉,除了牛羊就是戈壁,连棵像样的树都看不见!她们要把大小姐送去和亲?”
  
  你可能会想,和亲嘛,不就是嫁个公主出去?可你别忘了,那是突厥。在中原人眼里,那就是茹毛饮血的蛮夷。去那里,不是去做妃子,是去做奴隶,做玩物。
  
  “坐下。”高惠通的声音冷得像冰。她走到桌边,手指划过摊开的舆图。图的上方,那片空白的北方,是中原人的噩梦。
  
  “窦建德自诩仁义之师,不杀俘虏。可他的仁义是给天下百姓的,对咱们这些前朝余孽、败军之将,只有斩草除根。”高惠通苦笑一声,那笑声里没有一点温度,“送去突厥,既能卖个好价钱,又能借刀杀人,让高家的人死在蛮夷之手,他手上还不沾血。好算计,真是好算计。”
  
  这就是政治。这就是那些坐在高位上的人想出来的“好主意”。他们把人当成筹码,当成货物,随意交易。
  
  “咱反了吧!”檀英眼里冒火,一把抓起短剑,那剑锋在灯下闪着寒光,“三百残兵是不多,可都是跟过高公的老兄弟!哪怕冲出去战死,也好过被当牲口一样送去漠北!”
  
  “反什么?”高惠通猛地转头,眼神凌厉得像刀锋,“就咱这三五百号人?一半伤兵,一半老弱。乐寿城里驻着五千长乐卫精锐,你冲出去试试?还没到城门,你就成筛子了。”
  
  她深吸一口气,胸膛起伏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知道她在想,脑子转得飞快。乱来是死路,唯有算计能活。
  
  “必须截住那封信。”高惠通手指笃笃地敲着桌面,那是她思考时的习惯,“还得换一封。不能让突厥觉得咱撕毁盟约,但也绝不能让他们把我接走。”
  
  “我去。”沈莺儿突然开口。
  
  “不行,太险了。”高惠通皱眉,“那是大内禁宫。那是龙潭虎穴,进去容易出来难。”
  
  “正因为是皇宫,才适合我。”沈莺儿抬起头,眼神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坚毅,那是一种豁出去的狠劲,“大小姐,忘了么?我爹当年是洛阳有名的‘云里手’。我从小在房梁上睡觉,在巷子里钻洞。宫里的巡夜路线、换防死角,我看一眼就忘不掉。”
  
  她往前一步,单膝跪地,姿态卑微,眼神却灼灼:“大小姐,你救过我的命。那年流寇屠村,要不是你拼死挡那一下,我早死了。我爹常说,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当以命报。我不会武艺,杀不了人,但偷东西、探听消息,十个禁军也抓不住我。”
  
  檀英见状,“扑通”也跪下了,膝盖砸在地板上咚的一声:“我也去!我轻功比莺儿姐好,万一暴露,我能把人引开。大小姐,让我去吧,我在屋里快憋疯了!这日子过得,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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