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竞赛与艺考的岔路口 (第1/2页)
1
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后,陆言枫收到了物理竞赛省队集训通知。
通知是红头文件,印着省教育厅的章,要求入选学生下周一起到省城集中培训,为期三个月。期间停课,住宿,封闭管理,只有周末能回家半天。
文件是班主任陈老师亲自送到理科一班的。陆言枫接过时,全班安静,所有目光都钉在他身上——或羡慕,或嫉妒,或单纯的好奇。他展开纸张,目光扫过那些冰冷的印刷字,然后停在那行“集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上,指尖微微发白。
“恭喜。”陈老师拍了拍他肩膀,声音很轻,“但也意味着,你要做好准备了。”
准备什么,他没说。但陆言枫懂。
准备离开学校三个月,准备每天刷题到凌晨,准备和一群天才竞争那寥寥几个国家队名额,准备…和林初夏分开,整整九十天,两千一百六十个小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分钟。
放学后,他坐在文科三班后门外的长椅上等。夕阳从走廊尽头斜照进来,把地板照成暖橙色,灰尘在光柱里飞舞,像某种慢镜头里的雪。
林初夏是最后一个出来的。抱着一摞厚厚的参考书,低头看着脚尖,马尾有点散了,碎发黏在汗湿的额角。看见他,她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加快走过来。
“等多久了?”她问,声音有点哑。
“十七分钟。”他报出精准数字,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书。很沉,他掂了掂,大概有十斤。
“怎么带这么多书?”
“要月考了。”她小声说,手指绞着书包带,“历史要背的太多了,明清史那本厚得像砖头。”
他看着她低垂的睫毛,看着她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指节,看着她校服领口那点没洗掉的墨水渍——是上周他借给她钢笔,她不小心弄上去的。
“林初夏。”他叫她。
“嗯。”
“我有事跟你说。”
她抬起头,眼睛很亮,但深处有很淡的、藏不住的疲惫。文科重点班的压力不比理科小,她这一个月瘦了五斤,手腕细得他一只手能圈住还有余。
“是集训的事吗?”她问,声音很轻。
他一愣:“你怎么知道?”
“沈清露说的。”她扯了扯嘴角,想笑,但没笑出来,“她说理科班都传遍了,陆言枫要停课三个月,冲击国家队。说你是学校这几年最有希望的苗子,校长都亲自过问了。”
陆言枫喉咙发紧。他看着她,看着她强装镇定但微微颤抖的嘴唇,看着她眼眶一点点泛红但强忍着不哭的表情,看着她握紧又松开的拳头。
然后他说:“我不去了。”
林初夏猛地抬头。
“你说什么?”
“我不去集训。”他重复,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晰,“我找陈老师说说,就说家里有事,或者…我水平不够,去了也是陪跑。总之,我不去。”
“陆言枫!”她声音拔高,在空旷的走廊里激起回音,“你疯了吗?!”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眼神很平静,平静得像结冰的湖面。
“那是省队!是冲击国家队的资格!是多少人做梦都进不去的!”她抓住他手臂,很用力,指甲陷进他校服布料里,“你为了我,要放弃这个?”
“不是放弃。”他说,声音很稳,“是权衡。三个月,对你来说是九十天。对我来说,是可能会错过你历史考砸哭鼻子,可能会错过你作文又拿奖开心的样子,可能会错过你每个月那几天肚子疼,我该给你冲红糖水但你硬撑说没事的瞬间。”
他顿了顿,喉结滚了一下。
“林初夏,物理竞赛很重要。但没你重要。”
她看着他,眼睛瞪得很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倔强地不肯掉下来。走廊里很安静,只有远处值日生拖地的水声,和窗外归巢的鸟鸣。
然后她抬手,狠狠打了他一下。
不重,但很响。打在他胸口,校服衬衫发出沉闷的“啪”一声。
“陆言枫,”她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你混蛋。”
他一动不动,任她打。
“你知不知道,我每天多努力,才能勉强留在文科重点班?你知不知道,我晚上背历史背到两点,早上六点起床读英语,就为了不掉队,不给你丢脸?你知不知道,我选文科的时候,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考上最好的大学,一定要配得上你?”
眼泪终于掉下来,一颗一颗,砸在地砖上,洇出深色的圆点。
“所以你现在说,为了我不去集训?”她哭着说,肩膀一抽一抽,“你这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能照顾好自己,看不起我能等你三个月,看不起我…能和你一起变好,而不是拖你后腿。”
陆言枫看着她,看着她哭红的眼睛,看着她颤抖的肩膀,看着她因为激动而泛红的脸颊。心脏像被一只手攥紧了,疼得他喘不过气。
“我不是…”他想解释。
“你就是!”她打断他,声音带着哭腔,“陆言枫,我告诉你,你去。你必须去。不仅要进省队,还要进国家队,还要拿金牌,还要保送清华北大。你要做到最好,好到让所有人提起你都说‘那是陆言枫’,好到让我以后跟别人说‘那是我男朋友’的时候,能挺直腰杆,能骄傲得不得了。”
她抓住他衣领,踮起脚,强迫他看着自己。
“你听清楚,”她一字一句,眼泪混着话一起砸出来,“我不要你为我放弃任何东西。我要你为了我,去拿所有你能拿到的荣耀。我要你闪闪发光,亮到刺眼。然后我要站在你身边,和你一样亮。”
她说完了,喘着气,眼泪还在流,但眼神很凶,像只被逼到绝境但还要龇牙的小兽。
陆言枫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夕阳的光从她背后照过来,给她整个人镶了层毛茸茸的金边,眼泪在光里亮得像碎钻。
然后他伸手,把她搂进怀里。很用力,像要把她揉碎,融进自己骨血里。
“林初夏,”他在她耳边说,声音哑得厉害,“你这人…怎么这么霸道。”
“就霸道。”她在他怀里闷闷地说,“你女朋友,就是这么霸道。”
他笑了,眼泪掉进她头发里。
“好。”他说,“我去。我去拿金牌,去保送,去闪闪发光。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等我回来。”他收紧手臂,声音沉沉的,像承诺,“三个月,九十天,两千一百六十个小时。等我回来,你要比现在更亮。亮到能闪瞎我的眼。”
她在怀里点头,眼泪蹭了他一肩膀。
“嗯。”她说,“我答应你。”
夕阳彻底沉下去了。走廊里的灯一盏盏亮起来,昏黄的,把两人的影子投在墙壁上,拉得很长,融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远处传来放学铃,清脆的,悠长的,像某种告别,又像某种开始。
陆言枫松开她,从书包里掏出那份集训通知,翻到背面——空白处,他用钢笔写了一行字:
「给林初夏的三个月生存指南」
下面列了密密麻麻的条款:
1. 每天必须吃早饭,哪怕只是一片面包。(我会让沈清露监督)
2. 历史背不完可以熬夜,但不得超过凌晨一点。(我会每晚打电话提醒你睡觉)
3. 来例假前三天,书包侧袋必须备好暖宝宝和红糖。(我已经买了,放在你抽屉里)
4. 每周五放学要去拾光书店,阁楼左边书架第三层有我给你留的信。(每周一封,不准提前拆)
5. 如果有人追你,就说“我有男朋友,他在北京拿金牌”。(这句要背熟)
6. 想我的时候,就画素描。画满一百张,我就回来了。
7.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准哭。至少,不能一个人偷偷哭。
林初夏看着那些字,眼泪又涌上来。但她死死咬住嘴唇,没让它掉下来。
“陆言枫,”她说,声音还带着哭腔,“你这人…连离别都要写条款。”
“嗯。”他承认,耳朵有点红,“但这样,我才能安心走。”
他把通知折好,重新塞回书包。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是个浅绿色的、绒面的小盒子,巴掌大。
“这是什么?”她问。
“离别礼物。”他打开,里面躺着对智能手表,一黑一浅绿,屏幕是暗的,但能看见边缘有很淡的呼吸灯在闪。
“这是…”
“我改装过的。”他拿起那只浅绿色的,给她戴上。表带有点大,他调整到最里侧的孔,刚好卡在她纤细的手腕上,不松不紧。
“集训不能带手机,但手表可以。”他指着屏幕,“我写了程序,每天凌晨零点,它会自动发送一条信息到我这边。你可以提前录好,说什么都行。我也会每天发一条给你,时间不定,可能是凌晨三点,可能是午休,可能是…我想你想到受不了的任何一个瞬间。”
他拿起那只黑色的,戴在自己左手腕上。和那条柠檬发绳并排,一黑一绿,像某种无声的宣告。
“还有,”他点开屏幕,调出某个界面,“这里有定位。但只有在我们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查看。如果你需要我,就长按这个键,我的手表会震动,无论我在哪里,在干什么,都会想办法联系你。”
林初夏摸着那块表。表壳是温的,大概在他口袋里揣了很久。屏幕很亮,倒映出她哭花的脸,和背后他温柔的眼睛。
“陆言枫,”她小声说,“这算不算…作弊?”
“算。”他点头,很认真,“但规则是我定的,我说不算就不算。”
她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笨蛋。”她说。
“嗯。”他承认,“但我是你的笨蛋。”
窗外天色彻底暗了。路灯一盏盏亮起,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投下昏黄的光晕。远处有学生在打闹,笑声飘过来,很模糊,像隔着一层水。
“该回家了。”他说。
“嗯。”
他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两只手腕上的表挨在一起,屏幕同时亮了一下,显示出一个跳动的心形图案,和一行小字:
「距离下次见面:89天23小时59分钟」
林初夏盯着那行倒计时,心脏像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疼得发麻。
“陆言枫。”她叫他。
“嗯。”
“你要每天都想我。”
“嗯。”
“每天。”
“嗯。”
“每分钟。”
“嗯。”
“每秒。”
他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路灯的光从他头顶照下来,在他脸上投出深深的阴影,但眼睛亮得像燃烧的星。
“林初夏,”他说,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像誓言,“从初二开始,我生命里的每一秒,都在想你。没有一秒停过。”
她怔住。
然后他低头,吻了她。在路灯下,在渐浓的夜色里,在倒计时的滴答声里,吻了很久很久。
久到她忘记时间,忘记距离,忘记三个月有多漫长。
久到只剩这个吻,和那句“没有一秒停过”,在往后无数个分离的日夜里,成为她唯一的光。
2
陆言枫离开的第三天,林初夏在画室晕倒了。
是周五下午,美术特长班的写生课。模特是个老爷爷,坐在窗前,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在画纸上投下一片暖金色的光斑。她握着铅笔,手腕悬在纸上,却怎么也落不下第一笔。
脑子里全是陆言枫。
他走的那天早上,天没亮就站在她家楼下。她推开窗,看见他站在梧桐树下,仰头看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里面是两盒草莓牛奶,和一袋还冒着热气的生煎。
“下来。”他用口型说。
她披了件外套冲下去。他把她拉到背风的墙角,把牛奶和生煎塞进她手里,然后很用力地抱了她一下,很快松开。
“我走了。”他说,声音有点哑。
“嗯。”她点头,不敢说话,怕一开口就哭。
“手表戴好。”
“嗯。”
“条款记牢。”
“嗯。”
“每天…”
“想你。”她打断他,抬起头,眼睛红红的,但没哭,“我会每天想你三千遍。早上一千遍,中午一千遍,晚上一千遍。想到你回来。”
他看着她,眼睛也红了。然后他低头,很轻地吻了吻她额头,转身就走。脚步很快,像在逃跑,但背脊挺得笔直,像棵白杨。
她站在楼下,看着他背影消失在晨雾里。手里那袋生煎还温着,烫得她指尖发红。
那天之后,她开始数日子。在日历上划掉一天,在手表倒计时上看时间一秒秒减少,在素描本上画“正”字。画到第三个“正”字的第一笔,手腕突然抖了一下,铅笔“啪”地掉在地上。
然后世界开始旋转。老爷爷的脸、窗外的阳光、画架上的纸,全都扭曲、模糊、融成一团晃动的色块。她听见有人尖叫,听见脚步声朝她跑来,听见沈清露在喊她的名字,但声音很远,像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
再醒来时,人在校医务室。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窗帘拉着,光线很暗。沈清露坐在床边,眼睛肿得像核桃。
“醒了?”她声音哑得厉害。
“嗯…”林初夏想坐起来,但浑身发软,头重得像灌了铅。
“别动。”沈清露按住她,“你低血糖,加上睡眠不足,晕了。校医说吊完这瓶葡萄糖,回去好好休息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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